何謂跨境電子商務?
簡單來說,即是用無所不在網路平台進行跨國交易,是一種國際商業行為,換言之,買賣雙方在不同國家透過網路與電子商務平台完成交易、支付結算與國際物流送貨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來完成買賣。
一般而言,跨境電商包括兩種情況,由海外進口到國內或是由國內出口到海外,其商業模式有B2B和B2C,B2B是企業在現上透過網路平台,發佈相關訊息與廣告,然後在線下完成通關和交易。
B2C則是跨國企業和消費者進行一對一交易,以個人需求為主要目的進行銷售,常見物流方式有快遞、郵寄、航空。
如果您是營業人: 我們公司透過跨境電商平台交易
( 如透過Agoda 訂房 ) ,要如何取得 進項憑證?
財政部106年2月9日台財稅字第10500135610號函
飯店業者透過○○訂房平台銷售住宿勞務與買受人,○○訂房平台業者向買受人收取住宿價款,並於扣除平台手續費後撥付與飯店業者,飯店業者於旨揭平台銷售住宿勞務時無法掌握買受人及交易資料者,應以實際取得之住宿價款為銷售額,依規定開立以○○訂房平台業者為抬頭之應稅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
飯店業者透過境外電商架設之訂房網站,銷售住房服務予消費者,發票該如何開立?
狀況1:王二消費透過A向甲商旅訂房,王二在A網站上線上刷卡100,到甲商旅住宿時直接入住不用再付錢
解析:係由王二直接付錢給A網站100,A網站再付錢給甲商旅80(當中扣除佣金20),此時應由A網站開立發票給王二100,甲商旅公司開立發票給A網站80(註)
簡單來說,誰收錢,誰就要開發票!
飯店業者透過境外電商架設之訂房網站,銷售住房服務予消費者,發票該如何開立?
狀況2:王二透過A向甲商旅訂房,到甲商旅住宿時付款100
解析:王五直接付錢給甲商旅100,甲商旅付款給A網站佣金20,此時甲商旅應開立發票100給王五,而甲商旅與A電商間的佣金係屬於勞務承攬,需要扣繳申報(次期15日前申報繳納)
(註)106/5/1-107/12/31這段期間係屬過渡期,境外電商得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四條規定免開立統一發票,由營業人自行申報繳納,是以,若是出差要報帳時,還是事先先確定能否拿的到發票為佳。